吸纳本区农民岗位补贴
补贴项目
吸纳本区农民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吸纳处于连续实际失业状态3个月及以上的本区农村户籍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且注册在本区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除外)
补贴标准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5%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向注册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