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本区农民岗位补贴

补贴项目

吸纳本区农民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

吸纳处于连续实际失业状态3个月及以上的本区农村户籍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且注册在本区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除外)

补贴标准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5%

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申请方式

用人单位向注册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