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项目
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及经营在本区范围三年内的创业组织
申报条件
创业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吸纳青浦区户籍劳动者就业,并依法为其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区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内,吸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成员就业并为其依法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同一名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每个创业组织或每个法定代表人可申请的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方式
注册地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