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个人技能成才补贴)
补贴项目
个人技能成才补贴
补贴对象(1)
本区户籍失业人员和本区企业职工。
申报条件(1)
通过参加本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或本区用人单位评价(含直接认定)、或本区职业技能竞赛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1)
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
补贴期限(1)
自取得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
申请方式(1)
本区户籍失业人员和本区企业职工到各街镇社区受理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到由所在院校集中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
补贴对象(2)
本区区域内高校、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含外省市生源)。
申报条件(2)
经所在高校、院校备案同意,参加通过职业技能评价专业评估的对应职业(工种)评价考核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补贴标准(2)
高级工(三级)1000元/人。
补贴期限(2)
自取得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
申请方式(2)
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到由所在院校集中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